某公司进口成套高档化妆品一批,该成套化妆品CIF价格为50万元,设关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15%,则应纳消费税为()元。
A.0
B.132352.94
C.112500
D.97826.09
A.0
B.132352.94
C.112500
D.97826.09
A.100×15%=15(万元)
B.100×13%=16(万元)
C.(100+50)×15%=22.5(万元)
D.(100+50)×13%=24(万元)
A.17739.13
B.11826.09
C.16000
D.24000
A.出厂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20元一只(50克)的护手霜
B.进口完税价格10元一张的面膜
C.进口完税价格600元一瓶(50毫升)的香水
D.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
(1)销售成套化妆品A,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当即收到支票一张存入银行。(消费税税率30%)
(2)当月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直接出售,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0万元。
(3)收回上述委托加工的化妆品时,受托方按其同类产品售价代收代缴消费税2.5万元。
(4)为生产化妆品C,本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元,全部投入生产。
(5)过节为职工搞福利发放化妆品C成本价30000元,不含税售价50000元。
(6)化妆品厂转让一项专利使用权,取收转让收入20000元。
关税完税价格= 210+11 +20 +4=245(万元)
应缴纳的关税= 245×10%=24.5(万元)
应缴纳的进口增值税=(245 +24. 5) ÷(1- 15%) ×16%=50.73(万元)
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50.73x3% =1. 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