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敏2015年继承得来的西湖区房屋,原购入日期为2008年,业主家庭在江西省内还有一套非住宅公寓,再次出售需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A.免征
B.成交价的20%
C.成交价的1%
D.(成交价-原成本价) ×20%
免征
A.免征
B.成交价的20%
C.成交价的1%
D.(成交价-原成本价) ×20%
免征
A.免征
B.成交价的20%
C.成交价的1%
D.(成交价-原成本价) ×20%
A.贵重玉器c
B.房屋a
C.房屋b
D.老年代步车d
A.张甲去世后,张乙继承了张甲的遗产,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B.拾荒老人在垃圾堆中捡到王某丢弃的军大衣,取得军大衣的所有权
C.刘某从赵某手中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D.薛老汉家的母牛产下一头小牛,薛老汉取得小牛的所有权
A.朱某可以其与何某具有共有关系为由,主张对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B.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属于其遗产,在何某与朱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先按继承法处理
C.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归其继承人继承
D.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消灭,朱某取得对该房屋的完整的所有权
甲有父母、配偶及子、女(音乐教师)各一人。甲去世,留有遗产房屋6间、存款5 000元、古字画10件和钢琴一架。甲生前自书遗嘱指定:房产归妻子和儿女继承,古字画赠给文物部门。对存款和钢琴遗嘱未做处理。现甲的女儿提出要将钢琴留给自己;甲的父母皆年迈且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独立生活来源,主张要2间房居住,其他继承人亦对继承份额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审理中又发现甲因购字画还有10 000元债款未还。诉讼开始,甲的儿子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却以不愿伤害亲属关系为由,不愿参加诉讼。问:
(1)甲的遗嘱是否有效?
(2)甲的女儿的要求是否合理?
(3)甲的债务如何清偿?
(4)甲的父母应否分得遗产?
(5)甲的儿子是否能继承甲的遗产?
A.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B.居民生前与敬老院签订供养协议,把个人所属的房屋财产、积蓄及退休养老金交给供养方,由供养方负责供养。按照供养协议,一定期限后,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供养方所有的,不征收契税
C.居民个人将名下的房屋产权转移给其子女的,不征收契税
D.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房屋权属原归男方所有,变更为女方所有,不征收契税
A.某营利性医院承受用于门诊部的房产,免征契税
B.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免征契税
C.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次日
D.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厂房,免征契税
E.获得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且产权变更至原权利人的,可依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契税
A.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为小王是房屋的新的所有人
B.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但应当给李某适当补偿
C.无权收回房屋,应当与李某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D.无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为李某依原租赁合同的承租使用权对房主继续有效。
A.合理、公开、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
B.合理、公开、质价相符
C.合理、公开、收费与经济能力相适应
D.合理、公平、质价相符
A.小张在继承别墅后需要通知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后合同继续有效
B.若日后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别墅损失,保险公司应向小张进行赔偿
C.若日后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别墅全损,小张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1200万
D.若日后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别墅全损,保险公司可以主张解除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