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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15岁的天才少年,乙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丙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股权投资基金,丁是一家上市公司。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上述主体中,可以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是()。

A.甲

B.乙

C.丙

D.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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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丙拟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下列合伙协议内容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B.甲以其出资金额的两倍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C.丙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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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下列条款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

B.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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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丙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委托丙与丁公司签订一货物买卖合同。签约时,丙表明自己是该企业合伙人,并出示了单位印章。后合伙企业未清偿到期货款。对该合伙企业所欠丁公司的债务()。

A.丙不承担责任

B.丙承担有限责任

C.丙承担按份责任

D.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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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

A.与A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B.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一间商铺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D.聘任丁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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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项选择题甲、乙、丙、丁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转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设立之初,企业欠银行10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该10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乙承担无限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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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甲、乙、丙、丁拟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

B.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台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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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甲国有企业、乙个人独资企业、丙有限责任公司、退休人员丁欲共同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以下是部分设想:(1)合伙企业

甲国有企业、乙个人独资企业、丙有限责任公司、退休人员丁欲共同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以下是部分设想:(1)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2)甲用房产作价出资,乙用货币出资,丙以商标权作价出资,丁以劳务出资;(3)由丁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得干预事务执行,对合伙企业的亏损也不承担责任。

请问:以上设想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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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

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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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甲、乙、丙设立一合伙企业。2014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贷款36万元,同年10月,丙经甲、乙同意退伙,依约承担了15万元的合伙债务。2015年2月,丁经甲、乙同意入伙,并约定丁对入伙前该合伙企业所欠债务不承担责任。对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A.甲

B.乙

C.丙

D.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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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2011年10月,甲、乙、丙三人和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丙为

2011年10月,甲、乙、丙三人和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12年2月,甲见股市火爆,即筹款进人股市。丁公司的代表张某见甲忙于炒股,无心管理企业,提出由自己和甲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被甲拒绝。 2012年5月,由于炒股失败亏损严重,甲无力清偿所欠李某的10万元借款。李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经过清算,甲所拥有的份额价值12万元。李某表示,愿意接受甲的财产份额,并加入合伙企业。乙不同意李某入伙,提出优先购买甲被强制执行的份额。丙提出,由于甲被强制执行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要求由自己代替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问题:

张某提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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