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字号”货轮在我国渤海湾内与另一艘韩国货轮相撞,两船损失都十分严重,“大字号”向我国海事法
A.中国法
B.韩国法
C.双方商定的法律
D.大连海事法院指定的法律
A.中国法
B.韩国法
C.双方商定的法律
D.大连海事法院指定的法律
A.两船碰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
B.如两船在公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C.如两船在中国领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
D.如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在租赁期间将东方号抵押给韩国丙公司,该抵押权应适用中国法
A.113500
B.158000
C.152500
D.119000
A.气温日较差大,有利于糖分的积累
B.热量充足,降水更多
C.种植历史悠久,科技水平高
D.交通便利,市场广阔
A.一艘机动船与另一艘在航施工的工程船相遇
B.一艘机动船与另一艘限于吃水的海船相遇
C.一艘机动船与另一艘快递船相遇
D.以上都是
A.3月17日,两艘货轮在明水河上相撞沉没,两船遇难人员救起二女六男
B.因受在韩部署萨德反导系统影响,乐天玛特在中国业绩惨淡、不堪重负,最终决定出售在华超市,但目前出售范围尚未确定
C.凡是在科学和学问研究上有成就的人,不少是在客观物质条件十分艰难的情况下,经过顽强刻苦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D.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迅猛增长,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不文明驾驶问题,建立与中国机动车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交通秩序成为当务之急
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为什么?
(卓长仁劫机案)1983年,从沈阳机场运载105名乘客飞往上海的中国民航296号班机,自沈阳东塔机场起飞后,被机上乘客卓长仁、姜洪军、安卫建、王彦大、吴云飞和高东萍等6名持枪歹徒采用暴力和威胁的方式劫持。他们用枪射击驾驶舱门锁,破门闯入驾驶舱后,对舱内人员射击,将报务员王永昌和领航员王培富击成重伤。威逼机长王仪轩和副驾驶员和长林改变航程,并用枪顶着机长的头和威胁乘客要与全机同归于尽,还强行乱推驾驶杆,使飞机在颠簸倾斜、忽高忽低(最低离地面600米)的状态下飞行,严重危及着飞机和全机人员的安全。飞机被迫在我国渤海湾、沈阳、大连和丹东的上空盘旋后飞经朝鲜人民共和国,又飞上了韩国领空,被韩国4架鬼怪式战斗机拦截,迫降在该国的春川军用机场 。飞机降落后,罪犯们又控制飞机和机上人员长达8小时之久,最后向韩国当局缴械并受到拘留。
事发后,韩国有关当局对事实进行了调查,并迅速将情况通知了中国政府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理事会。
中国外交部收到通知后,向韩国提出请求按照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立即将被劫持的航空器、机组人员和乘客交给中国民航当局,并将劫机嫌疑犯引渡给中国处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理事会主席阿萨德•科泰特,秘书长朗贝尔致电韩国当局,表示对中国民航296号班机被非法劫持一事的密切关注,并相信韩国将不遗余力地安全地交还乘客、机组人员和飞机,按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大会的决议和韩国参加的1970年《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规定对劫机嫌疑犯予以惩处。
随后经韩国民航局局长金彻荣的同意,中国民航局局长沈图率民航工作组一行33人于1983年5月7日赴汉城协商处理这一事件。经与韩国代表谈判签署了一份关于交还乘客、机组人员和飞机问题的备忘录。按备忘录规定,被劫持的飞机上的乘客除3名日本乘客回日本外,其余中国乘客和机组人员都先后返回中国。被劫持的飞机经韩国有关部门作了技术检修后归还了中国。
对于劫机嫌疑犯,韩国拒绝了中国的引渡请求,而坚持由其自行决定进行审讯和实施法律制裁。1983年6月1日,韩国汉城地方检察院以违反韩国《航空安全法》、《移民管制法》和《武器及爆炸物品管制法》对6名劫机嫌疑犯提起诉讼。7月18日,汉城地方刑事法院开始审判。经审理后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卓长仁、姜洪军有期徒刑6年,安卫建、王彦大有期徒刑4年,吴云飞和高东萍有期徒刑2年。问题:
(1)韩国对中国被劫持的296号民航机、机组人员及其乘客所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海牙公约》的规定?
(2)韩国拒绝引渡卓长仁等罪犯是否违反国际法?为什么?
(3)中国请求引渡卓长仁等的根据是什么?
(4)什么是“或引渡或起诉原则”?该原则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