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记录客观、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B.记录项目齐全、字迹工整、清晰、无错别字;格式正确、无漏项
C.记录书写过程出现错字、错句时,可以在错字上涂黑,不得刀刮、胶粘、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D.记录项目使用中文、医学术语,不可使用外文缩写
E.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治疗执行单属于归档病历
B.护理文件书写应当采用黑墨水,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记录者签全名。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
C.护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上级护士审查修改下级护士记录时用红色墨水笔画双横线),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D.护理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护理人员签名
E.护理记录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A.特护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连续完整,语句通顺表达正确,标点正确
B.进修护士、非注册执业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书应有执业资格本科护士审阅、修改并签名
C.打印出来的文书,发现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并在其后正确书写,不得采用刀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每页修改不得超过三处
D.因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特护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E.病情描述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应用医学术语,各项记录内容和时间相对应,能反应护理问题和护理效果
A.患者护理记录应当根据相应专科的护理特点书写
B.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C.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危重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进行客观记录
D.未进行心电监测的患者可以不用书写护理记录
A.收集完毕及时记录
B.客观资料应避免护士的主观判断
C.主观资料护士不能带自己的判断
D.客观资料的记录尽量使用医学术语
E.主观资料的记录只能用患者自己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