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019年12月20日董事会决定,2020年会计核算做了以下变更:(1)由于先进的技术被采用,从2020年1月1日起将B生产线的使用年限由10年缩短至7年,生产线原值8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零,已经使用3年,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保持不变,假设上述设备原折旧方案与税法一致。(2)预计产品面临转型,从2020年1月1日对A生产线加速折旧并将使用年限缩短为6年,A生产线原值1100万元,预计净残值1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已经使用2年,在剩余使用年限内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预计净残值保持不变,假设上述设备原折旧方案与税法一致。(3)从2020年1月1日将产品保修费用的计提比例由年销售收入的2.5%改为年销售收入的4%,提高的原因是公司产品质量出现波动,原计提的产品保修费用与实际发生出现较大差异,假设甲公司规定期末预计保修费用的余额不得出现负值,2019年年末预计保修费用的余额为0,甲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为10000万元。按税法规定,公司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可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4)2018年,甲公司将一栋写字楼对外出租,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税法对其处理与会计处理一致。2020年1月1日,假设甲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条件,甲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该写字楼进行后续计量。2020年1月1日,该写字楼的原价为9000万元,已计提折旧270万元,账面价值为8730万元,公允价值为9500万元。对于上述事项的处理,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事项(2)2020年年末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50万元,影响2020年净利润的金额为350万元
B.事项(1)2020年年末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0万元,影响2020年净利润的金额为60万元
C.事项(3)影响2020年净利润的金额为300万元
D.事项(4)变更时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770万元,影响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的金额为519.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