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甲、乙、丙之间的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哪种合同?
(2) 现设乙公司以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其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 丙与丁银行的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数额应为多少?为什么?
(4) 现设丙公司到期不能偿还丁银行的借款,戊公司应承担何种性质的保证责任?为什么?
(5) 现设乙公司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甲公司可否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为什么?
(6) 现设甲公司根据辛公司的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进行操作发生事故,辛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费责任?为什么?
(7) 现设庚公司因承运设备中有过错造成设备损失,应由谁向庚公司索赔?为什么?
(8) 现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使用过程中部分部件正常磨损,需要维修,该维修费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9) 现设辛公司在提供技术咨询过程中形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且未与甲公司约定该技术成果的归属。该技术成果归谁享有?为什么?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 2003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力。
(2) 2004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4年3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4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04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B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C公司提供担保。
(4) 2005年4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 D公司于2005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05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 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A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
(3) 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 甲聘任B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 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 合伙人丁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A.甲因工作调动打算购买乙位于上海的一套住房,乙多次带甲看房,产生交通费用若干。双方谈妥后,拟定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合同,但是2019年1月4日甲被公司告知暂时不被调动,遂通知乙不再购买房屋,磋商终止
B.甲与乙公司原约定于北京签订玩具进货合同,后甲决定改于石家庄签订合同,但忘记通知乙公司。后乙公司到达北京后才得知情况,辗转至石家庄与甲签订合同
C.甲公司与乙公司拟进行业务合作,经过多次磋商顺利签约。但是磋商期间,甲公司将其知悉的乙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不当泄露
D.A公司与B公司均为塑胶管道生产企业,甲现与A公司商谈进货事宜,B公司知道后提出更优惠的价格,甲遂与B公司签订合同,终止与A公司的谈判
A.甲
B.乙
C.丙
D.丁
E.巳
(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
(2)甲、乙、丙、丁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
(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1999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2)1999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C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C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力。
(3)2000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0年3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0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经营管理人员A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只领取固定的工资收入,不负责偿还企业债务。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A则表示自己只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2001年4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于2001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01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甲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丙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C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
(6)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7)经营管理人员A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8)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9)合伙人丁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
问题:
A.从甲公司赊购产品
B.向乙公司支付利息
C.购买丙公司发行的债券
D.归还所欠丁公司的货款
下列符合企业所得税佣金扣除规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的佣金是()。
A.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1000万元货物.签订合同并收取款项后,甲企业支付乙企业采购科长40万元
B.甲生产企业委托丁中介公司介绍客户,成功与丁介绍的客户签订的合同表明交易金额300万元,甲企业以18万元转账支票支付丁公司佣金
C.丙生产企业委托丁中介公司介绍客户,成功与丁介绍的客户签订的合同表明交易金额500万元,丙企业以20万元现金支付丁公司佣金
D.乙企业支付某中介个人0.5万元佣金,以酬劳其介绍成功10万元的交易(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