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
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元
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D.甲对乙的土地享有地役权,但因没有办理登记而不能对抗丙
A.甲对乙的土地不再享有地役权
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元
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而无效
A.甲将办公楼转让给丙,保留在乙地通行的权利
B.甲单独将在乙地通行的权利转让给丙
C.甲将办公楼转让给丙,将在乙地通行的权利转让给丁
D.甲将办公楼和在乙地通行的权利一并转让给丙
A.应当在3月10日交付货款,保证自己不构成违约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行使先诉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
A.甲与乙约定,甲为了眺望远处海景,要求乙不得兴建四层以上高层住宅,为此,甲一次性支付补偿费10万元
B.电力局与丙集体组织约定,电力局要通过丙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架设高压线,为此,电力局支付土地占用费20万元
C.开发商丁为了取得建设用地以兴建高层建筑,向土地管理部门支付费用500万元
D.戊为了使用己的土地排水而兴建排水渠,为此向己一次性支付费用30万元
案例分析 2008年8月20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将自有住房一套出租给乙居住,每月租金2000元,按月收租,租期二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当日,乙交付了押金和租金后入住。此后,乙每月按期交租。2009年2月,甲因欠丙60万元,便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合同约定:如甲不能在2009年6月底还债,该房屋归丙所有。后甲在2009年6月底未能还债,丙于是在2009年7月起开始主张实现其抵押权,要求乙向其缴纳租金,乙以自己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丙无权收取租金为由拒绝。此后,即从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无论甲、丙怎样催促,乙既拒绝向甲交租,也不向丙交租,遂甲决定终止租赁合同。
问题:
(1)甲能否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给丙?为什么?
(2)甲与丙签订抵押合同后,抵押权是否成立?为什么?
(3)抵押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4)甲是否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