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第一审案件,或者适用督促程序时才适用独任制。()
只有当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第一审案件,或者适用督促程序时才适用独任制。( )
只有当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第一审案件,或者适用督促程序时才适用独任制。( )
A.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后作出的第一审判决
B.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的第一审判决
C.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再审作出的判决
D.第二审法院的判决
E.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判决
A.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B.对于所有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均应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C.应当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规定的限制
对所给司法解释条文运用刑事诉讼法原理作出简要评析。(西南政法2006年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7条第5项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A.本案中A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是违法的
B.A区人民法院应当对本案公开审判,但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C.A区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征得他的父亲同意才能适用
D.A区人民法院立案时甲未满20周岁,本案应当由少年法庭审理
A.由原合议庭重新审理
B.由审判长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C.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D.由审判委员会审理
A.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予以适用
B.简易程序只能当即审理,不能另定审理日期
C.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