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到位资金中人才团队补助,根据政府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由()和()提出分配方案,报公司领导研究后确定最终分配方案并执行
A.公司办公室,运营中心
B.公司办公室,项目负责人
C.财务中心,运营中心
D.人力资源,财务中心
B、公司办公室,项目负责人
A.公司办公室,运营中心
B.公司办公室,项目负责人
C.财务中心,运营中心
D.人力资源,财务中心
B、公司办公室,项目负责人
2003年,国务院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以下简称“新合医”)就是由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具体办法是:中央财政为每个参合农民补助10元(前提是地方配套资金首先到位),省、市、县级地方财政再补助10元,引导农民个人自愿缴费10元,筹集新型合作医疗费年人均30元。“新合医”政策由于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在实施中的“套资”冲动,使该政策执行出现了偏差。
2003年9月11日,H省G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了《G县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责任奖惩办法》,要求各乡镇在9月20日前务必使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农业人口的40%,同时制定了对县级领导、乡镇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分管领导的奖罚措施。为了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指标,多数乡镇将任务指标分摊到了乡镇干部和卫生院。到9月20日,许多乡镇因不能完成县提出的40%的指标,采取了未完成指标部分由乡镇干部与卫生院先垫资上缴、再继续动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做法。据H省卫生厅核实,截至9月20日,在G县各乡镇上缴县合作医疗基金账户的资金中,有29个乡镇共垫资262.993万元;截至10月22日,仍有28个乡镇垫资196.834万元,核减垫资后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实际人数应为168615人,比G县政府9月20日上报的人数少98417人。
为了套取上级的财政补助资金,很多地方对于新合医的申请都非常积极。G县政府曾于7月30日使用大额借贷资金转入该县合作医疗基金账户作为农民个人筹资上报。9月20日,G县政府把一份《关于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省级财政配套经费的请示》上报到H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要求上级财政进行补助。 10月中旬,H省卫生厅在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G县已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与农民个人缴纳的资金存在明显虚报。
要求: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中所出现的问题属于何种形式的政策执行偏差。
(2)分析本案例中产生这种执行偏差的主要原因。
A.根据人均补助经费标准和承担机构的服务人数,结合绩效评价情况确定对承担机构的补助金额。
B.统筹项目补助资金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资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C.根据单位标化工作当量财政付费标准和承担机构实际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情况进行付费结算
D.购买服务资金预算原则上应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要求相衔接
A.政府补助部分资金,有利于吸引企业资金进行投资建设
B.政府补助投资旨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于经营性项目
C.政府补助的项目必须是使用中长期银行贷款的项目
D.政府补助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且具有很好的盈利能力
A.使用者付费
B.可行性缺口补助
C.政府付费
根据本讲,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棚改和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的补助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的具体途径有()。
A.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棚改扶持,适当的提高补助标准
B.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棚改项目服务和PPP的融资模式
C.加大棚改专项资金贷款的同时支持企业发行债券
D.减少棚改贷款审批程序
E.探索棚改贷款和债券贴息政策
A.采购人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不满意的,可以迟延支付或者拒付采购资金
B.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中标或者成交的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C.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的支付程序,按照国家相关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规定执行
D.采购人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