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600
B.1327.5
C.1710
A.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B.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存量房,适用加计扣除20%的规定
D.房地产开发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应计入拆迁补偿费
A.180
B.240
C.300
D.360
A.6000-1000-3000-(1000+3000)×10%-333=1267万元
B.6000-1000-3000-200=1800万元
C.6000-1000-3000-200-333=1467万元
D.6000-1000-3000-(1000+3000)×10%=1600万元
A.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计入扣除项目进行扣除
B.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计入“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予以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同一项目在“营改增”前后都有收入,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以全部含增值税金额作为转让房地产收入
D.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E.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开具销售发票或未全额开具销售发票的,未开具部分可以不计入房地产转让收入
A.房地产开发成本
B.利息支出
C.转让房地产缴纳的税金
D.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A.6%
B.8%
C.10%
D.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