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由总行直接签订转贷协议的项目,省级分行及子项目经营行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贷款方及国内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以下准备工作()。
A.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配合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内相关部门制定项目准备时间表,根据时间节点配合国际金融组织完成项目的鉴别、准备、评估等工作
B.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利用报告、移民安置计划、资金使用申请报告等项目材料(如需)
C.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办理项目相关审核、审批手续,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项目准备及审批进展情况(如需)
D.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于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谈判前完成采购代理机构的选聘及合同签订工作(如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