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釆购意向公开工作遵循“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试点的中央预算单位和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其他省级预算单位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釆购项目、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实施的釆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釆购意向。
A.2021年7月1日起
B.2022年1月1日起
C.2022年7月1日起
D.2023年1月1日起
A.2021年7月1日起
B.2022年1月1日起
C.2022年7月1日起
D.2023年1月1日起
A.电话通知
B.邀请函形式
C.公开方式
D.非公开方式
A.电话通知
B.邀请函形式
C.公开方式
D.非公开方式
A.应当遵循格式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查找获得的原则。
B.政府釆购信息应当在中国政府釆购网及其省级分网发布,也可以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同步发布。
C.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省级分网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不得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收取信息查阅费用,但可以向发布主体适当收取信息发布服务费。
D.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釆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中国政府釆购网或者其省级分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在中国政府釆购网和省级分网发布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A.总体设计、分步实施
B.注意发挥价格信号对长期投资的引导作用
C.充分考虑国情特点,因地制宜
D.选取某几个城市先行试点
A.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日内向釆购人的主管预算单位投诉
B.可以在答复期满后30个工作日日内向采购人的主管预算单位投诉
C.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釆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D.可以在答复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A.框架协议采购公开征集工作量大,所以框架协议有效期越长越好
B.框架协议期限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釆购标的市场供应及价格变化情况 科学合理确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服务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
C.框架协议有效期一般为3年
D.框架协议有效期由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通过协商确定
A.自然人不能成为政府釆购供应商。
B.分公司不能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
C.子公司不能成为政府釆购供应商。
D.个体工商户不能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
A.自然人不能成为政府釆购供应商。
B.分公司不能成为政府釆购供应商。
C.子公司不能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
D.个体工商户不能成为政府釆购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