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述()行为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A.证券公司以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证券发行、交易
B.证券公司在一段时间内,频繁并且大量地连续买卖某种或某类证券并导致市场价格异常变动
C.证券公司以获取更多佣金为目的,诱导顾客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D.证券公司以自己的不同帐户或与其他投资者串通在相同时间内进行价格和数量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
E.证券公司委托其他证券公司代为买卖证券
ABD
解析:属于操纵市场的这类行为包括:1、通过合谋或者集中资金操纵证券市场价格;2、以散布谣言,传播虚假信息等手段影响证券发行、交易;3、为制造证券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虚买虚卖;4、以自己的不同账户在相同的时间内进行价格和数迢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5、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证券,扰乱证券市场秩序;6、以抬高或压低证券交易价格为目的,连续交易某种证券;7、利用职务便利,人为地压低或者抬高证券价格;8、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股评人十利用媒介及其他传播手段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市场正常运行;9、上市公司买卖或与他人串通买卖本公司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