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马克思称为“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的国家机关是()
A.行政机关
B.代议机关供土
C.司法机关
D.国家元首
B、代议机关供土
A.行政机关
B.代议机关供土
C.司法机关
D.国家元首
B、代议机关供土
A.实现民族国家独立和解放
B.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统治
C.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障碍
D.确立王在法下的基本原则
A.无论是巨大的星体还是微小的尘粒都逃不脱我发现的万有引力
B.国家应由开明君主执政,资产阶级必须实现自由平等
C.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为获得自己的解放布斗争
D.人类中进化而来的,我的《物种起源》必将轰动整个世界
2011年10月,甲、乙、丙三人和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12年2月,甲见股市火爆,即筹款进人股市。丁公司的代表张某见甲忙于炒股,无心管理企业,提出由自己和甲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被甲拒绝。 2012年5月,由于炒股失败亏损严重,甲无力清偿所欠李某的10万元借款。李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经过清算,甲所拥有的份额价值12万元。李某表示,愿意接受甲的财产份额,并加入合伙企业。乙不同意李某入伙,提出优先购买甲被强制执行的份额。丙提出,由于甲被强制执行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要求由自己代替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问题:
张某提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合法?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