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认为乙欠自 2 000元,于是向自己的住所地法院申请支付令
B.甲与乙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如有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丙地人民法院或合同签订地丁地法院管辖,后争议发生,甲向丁地法院起诉,法院根据管辖协议受理
C.甲首先向丙地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后又在丙地起诉住所地在乙地的被告人乙
D.分住在上海市3个区的甲乙丙3人合伙进行经营,后与另一公民丁发生争议,丁向乙的住所地闸北区法院起诉该合伙组织
禁治产人甲签发一张5元的票据给乙,乙背书转让给丙。
(1)甲、乙所为的票据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2)票据权利转让与普通债权转让的区别。
(3)票据权利和普通债权转让是否应受原因行为的制约,为什么?
(1)甲转让1%股权给丙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转让剩余50%股权给丙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问:(1)脸部受伤的乙的医药费该由谁承担?为什么?
(2)学校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3)甲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为什么?
(1)在A公司不能履行对丙的全部债务时,丙能否请求乙偿还?为什么?
(2)在A公司不能履行对丙的全部债务时,丙能否请求甲偿还?为什么?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其后果如何?
(2)乙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何种合同保全措施实现债权?为什么?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
请问:
甲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乙、丙的合法权益?丁能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