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得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A.经营状况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转移财产
D.更换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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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经营状况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转移财产
D.更换法定代表人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不得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更换法定代表人
C.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D.丧失商业信誉
A.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B.丧失商业信誉
C.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变更经营方式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务人抗辩权
简要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答案: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履行顺序或约定应同时履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3.简要回答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A.因甲根本违约,乙有权解除与甲签订的合同
B.买卖合同生效后,当事人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合同
C.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履行义务
D.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有权请求侵权行为人赔偿损失
A.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的
B.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C.合同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D.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