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养的母亲为原则。《民法典》将其重新规范为,离婚后,不满()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A.一周岁
B.两周岁
C.三周岁
D.四周岁
A.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B.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C.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D.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A.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B.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C.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D.离婚后,不满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A.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B.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C.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财产分割增加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D.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以前是不满14岁)均可被收养,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须征得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