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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被告人李某(1982年3月出生)于<1999年5月13日>实施抢劫,后被抓获归案。2000年2月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对本案应()。

A.公开审理

B.一律不公开审理

C.征求李某的意见后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D.一般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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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被告人杨永保,男,1970年12月28日出生,缅甸联邦国籍,小学文化,农民,住缅甸九谷市八堡。 被告人陈兴助,男,19

被告人杨永保,男,1970年12月28日出生,缅甸联邦国籍,小学文化,农民,住缅甸九谷市八堡。

被告人陈兴助,男,1970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龙陵县人,小学文化,农民,住云南省龙陵县镇安镇回欢办事处麦嘎社。

被告人李春明,男,1971年7月5日生,汉族,文盲,农民,缅甸国籍,住缅甸九谷市八堡26号。

1998年12月30日,被告人杨永保、陈兴助及一女子在缅甸勐古答应帮一名毒贩运毒品到中国内地,后分别将海洛因藏于体内。毒贩又安排被告人李春明为杨永保等三人带路。第二天杨永保等四人从云南省畹町入境至芒市欲乘飞机前往内地,在飞机场时带毒品的女子不见踪影,公安人员例行安全检查时,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盘查,杨永保、陈兴助即如实交待了走私毒品的犯罪事实。从杨永保体内查获海洛因486克,从陈兴助体内查获海洛因441克。

问:如何认定杨永保、陈兴助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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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根据以下案情材料,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李东与张恒于1987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生有一名男孩。199

根据以下案情材料,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李东与张恒于1987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生有一名男孩。1994年初,张恒在外出打工的结识宋源,后两人在外地同居达2年之久,并生有一女孩。之后,张恒通过打骂李东以图离婚,但李东考虑孩子缘故没有同意。后来,宋源与其私生女搬至李东家中居住。李东认为张恒与宋源犯重婚罪,向法院起诉。

自诉人:李东,女,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农民,现住XX省XX县XX村。

被告人:宋源,女,XX年X年X月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农民,住XX省XX县XX村。

被告人:张恒,男,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农民,住XX省XX县XX村,系自诉人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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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1981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查访,于1999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这时张某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在()前向李某提出赔偿要求。

A.1982年1月1日

B.2000年6月30日

C.2001年1月1日

D.200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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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1982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张某于2000年6月 30日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
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这时张某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在何时前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

A.2002年1月1日

B.2001年6月30日

C.2001年1月1日

D.200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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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被告人:汤甲,男,26岁,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2年3月4日刑满释放;汤乙,男,29岁。2004年4月4日下午,被告人汤甲、汤乙两兄弟开手扶拖拉机去某村运输氟石,因故未运成。归途路经周庄村时,被告人汤甲见该村口公路旁堆有氟石,即示意停车,提出“不能空手开回去,把这里的矿石运点回去”,得到被告人汤乙的同意并一同盗装氟石2.3吨,计价值1500元。当两被告人刚准备将氟石运走时,被周庄村民李某、张某、叶某等发现而上前制止。汤乙弃车逃跑。李某等人要汤甲将所盗氟石卸下。汤甲非但置之不理,而且用拳头和拖拉机手摇柄等工具,对李某、张某、叶某进行殴打,致李某颈部、腰部,张某头部、脚部多处损伤,叶某颅骨骨折,经鉴定为重伤。后汤甲被随后赶到的周庄村民制服并扭送到派出所。问:1)本案如何定罪?2)犯罪的停止形态是什么?3)本案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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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被告人李某(男)与陈某(女),二人系夫妻,二被告人于2001年6月从贵州老家来到南京做水产生意,并在南京市某小区

被告人李某(男)与陈某(女),二人系夫妻,二被告人于2001年6月从贵州老家来到南京做水产生意,并在南京市某小区租用一间民房居住,两人在其租住的民房内经常用数码相机自动拍摄两人各种性交姿态照片,其神秘举动引起房东怀疑,房东便向民警举报。2001年8月10日,二被告人又在房间拍摄裸体性交照片,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从现场查获二被告人已冲洗出的两人裸体淫秽照片八十余张,已经拍摄而尚未冲洗出来的照片约有一百余张。此案在公安机关以制造淫秽物品罪立案,检察机关以制造淫秽物品罪起诉,法院以制造淫秽物品罪对被告人李某、陈某定罪处罚。

问:对二被告人的行为认定为制造淫秽物品罪是否正确?请从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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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
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的组织形式,遂于2009年5月6日指派审判员王某开庭审理。法庭审判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患有精神病,其盗窃行为是病情所致。人民法院便指定该县县医院为李某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经过一个半月时间的鉴定,李某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审判员王某于7月8日作出无罪判决。7月15日,在押被告人李某得以释放。问题:

一审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判该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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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2001年3月1日晚张某被人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于2020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李某。这时,张某应在什么时候之前向李某提出要求赔偿的请求()

A.2020年3月1日

B.2020年6月30日

C.2021年6月30日

D.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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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被告人,赵某,男,45岁,2001年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卢某,男,42岁。被告人赵某系某建筑工程公司(私营公司)招聘的民工,在公司中负责看护施工现场存放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卢某为无业人员,与赵某同乡。卢某见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使用情况审核松懈,管理不严,即产生窃取建筑材料贩卖牟利的念头,并与赵某商量,赵某同意提供帮助。2005年2月至3月期间,卢某利用赵某单独看管建筑材料的便利条件,于深夜将公司施工现场存放的价值5万元的建筑材料盗出,然后以低价卖给他人,得价款12000余元,二被告人各得赃款6000元。2005年3月21日,被告人卢某正在盗运公司钢筋时,被公司的一名项目经理发现,及时报案而案发。问:1)本案应当如何定罪?2)对卢某量刑时,作为量刑基准的数额应当是多少?为什么?3)本案应当如何对赵某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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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客户李某于2019年2月28日存入开门红产品,金额10000元,利率4%,存期13个月,到期日为2020年3月28日,客户于到期日当天支取,请计算应付客户利息()

A.433.33

B.405.56

C.437.78

D.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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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客户李某于2020年3月25日投保智赢人生年金险15年缴5万元,追加尊赢账户3万元,中间追加2万元,部分领取1万元。若客户于2025年3月26日申请追加。可追加额度最大值()

A.15万元

B.11万元

C.5万元

D.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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