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乙某合谋在城区劫持了一名7岁女孩,向该女孩父母索要20万现金,否则就要杀掉女孩。当甲某、乙某在指定的地点取钱时,看到一辆警车路过,心中害怕,于是,钱也未取,还把女孩放了,本案定性为:()
A.非法拘禁罪
B.绑架罪
C.犯罪中止
D.不追究刑事责任
A.非法拘禁罪
B.绑架罪
C.犯罪中止
D.不追究刑事责任
A.某气象局
B.甲工程队
C.某气象局和甲工程队
D.某气象局、甲工程队和乙的监护人
A.5
B.10
C.20
D.30
A.明确告知乙某,根据人民法院有关规定不允许会见被告人、递送食品、钱物
B.可告知乙某将有关物品送至看守所,由看守所按照有关手续转交给甲某
C.及时动用警械具将乙某迅速带离候审区
D.告知乙某过程中,应当使用文明、规范用语,不得对其进行训斥
讯问过程中,虽有乙的指认并查获赃物,但甲拒不交待。侦查人员丙、丁非常气愤,对甲进行殴打,造成甲轻伤。在这种情况下,甲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同时还交待了其在 B市所犯的以下罪行:2003年6月的一天,甲于某小学放学之际,在校门口拦截了一名一年级的男生,将其骗走,随即带该男生到某个体商店,向商店老板购买价值5000余元的高档烟酒,在交款时,甲声称自己未带够钱,将男生留在商店,回去拿钱交款后再将男生带走。商店老板以为男生是甲的儿子便同意了,甲携带烟酒逃之天天。公安机关查明,甲身边确有若干与甲骗来的烟酒名称相同的烟酒,但未能查到商店老板和男生。
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甲称自己的认罪口供均系侦查人员丙、丁对他的刑讯逼供所致,推翻了以前所有的有罪供述。经过检察人员调查核实,确认了侦查人员丙、丁对甲刑讯逼供的事实。
请对上述案件中甲、丙、丁的各种行为及相关事实分别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A.应按照国际条约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B.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C.应将犯罪嫌疑人引渡给有关国家追究其刑事责任
D.可适用甲国、乙国或者丙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A.甲、乙、丙如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应对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王某有权请求甲承担侵权责任
C.如甲承担了侵权责任,则乙、丙应按照各自份额分担损失
D.甲、乙、丙、王某按照公平责任原则分担损失
A.该专利权应归甲公司享有,李某享有在专利文件中署名的权利
B.该专利权应归甲公司享有,乙公司享有免费使用权
C.该专利权应归乙公司享有,甲公司享有免费使用权
D.在该专利授权后,丙公司应停止生产该冷藏机
A.甲某、乙某、丙某三人一起构成共同犯罪
B.甲某与乙某构成共同犯罪,乙某与丙某构成共同犯罪,甲某与丙某则没有构成共同犯罪
C.甲某在抢劫预备阶段与乙某是共同犯罪的主犯,在抢劫实行阶段与乙某是共同犯罪的主从犯
D.丙某只是在抢劫阶段为共同犯罪的实行犯,没参与抢劫的准备阶段,因此在量刑时要从轻处罚
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刑法。
A.中国
B.某外国
C.甲国
D.中国或甲国
A.张某和王某合作完成一款软件,他们可以约定申请的知识产权只属于张某
B.张某和王某共同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张某要对其单独申请专利就必须征得王某的同意
C.张某临时借调到某软件公司工作,在执行该公司交付任务的过程中,张某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
D.甲委托乙开发了一款软件,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于甲提供了全部的资金和设备,因此该软件著作权属于甲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