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0日,老年旅行团游览九寨沟。当晚8时许,于先生感觉身体不适,因吸氧后仍未缓解,于先生在他人陪同下乘坐出租车到九寨沟县医院漳扎镇分院就诊。于先生被初步诊断为高原反应、糖尿病、心脏疾患,病情有所缓解后转院治疗。在送往九寨沟县医院途中,于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诊断,于先生的死因为猝死。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与于先生共同旅游的游客孙某等人出庭作证,均证明在旅行过程中未见到随团医生;游览九寨沟时,导游没有随同,行程安排不合理,导致游客过于劳累;出团前,旅行社没有将下发的健康调查表收回;于先生的身体出现不适后,导游未及时安排他到医院就诊,延误了治疗时间。
问:法院应如何判决?
问:该旅行社的做法是否侵犯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A.参加本市评审的,评审时间2小时以内按300元标准支付
B.参加异地评审的,评审时间2小时以内按400元标准支付
C.评审专家已到达评审现场,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即宣布废标的,支付误工费100元
D.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但可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A.它企图通过把注意力集中在小龙女的行为上从而预防杨过的行为受攻击。
B.它没有证实杨过和小龙女一样的支付不起一个没事先安排的假期旅行的费用。
C.它忽视了这种可能性,即不像杨过那样,小龙女喜欢一个早就计划好的假期。
D.它假定如果小龙女所说的原因不是她的唯一的原因,那么这个原因对小龙女来说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原因。
E.它没有调查小龙女的行为可能被她所给出的原因所充分地解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