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物相感而生发的原则体现于艺术意象的产生就是指 ()A.主体意识和客观世界的相互作用B.审
物物相感而生发的原则体现于艺术意象的产生就是指 ()
A.主体意识和客观世界的相互作用
B.审美主体对于审美客体进行关照
C.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之间的互动
D.精神意识与认识思维之间的运动状态
物物相感而生发的原则体现于艺术意象的产生就是指 ()
A.主体意识和客观世界的相互作用
B.审美主体对于审美客体进行关照
C.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之间的互动
D.精神意识与认识思维之间的运动状态
同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相对应的人的发展阶段是
A.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
B.人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
C.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阶段
D.人的彻底解放的阶段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B.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
A.有依据,因为霍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对之进行自主支配,当然有权要求张某退出其房屋
B.无依据,因为设定在先的债权的效力优先于设定在后的物权
C.无依据,因为张某取得租赁权在先,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张某可对抗霍某在后取得的所有权
D.有依据,因为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霍某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优先于张某通过合同取得的租赁权
A.弥漫性结节性甲状腺肿
B.甲状腺非典型腺瘤
C.甲状腺髓样癌
D.甲状腺乳头状腺癌
E.甲状腺滤泡性腺癌
A.不法取得他人之物者应承担该物所致损害
B.李某的损害赔偿权应以与致损事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依据
C.由李某对自己无合法根据占有物品的行为承担损害后果,符合公平原则
D.按照风险责任原则,张某作为缺陷商品的购买者应对李某的损害承担责任
(一)阅读《选择与安排》中的一段文字,然后回答以下3小题。
第二是轻重分明。文章不仅要分层次,尤其要分轻重。轻重犹如图画的阴阳光影,一则可以避免单调,起抑扬顿挫之致;二则轻重相形,重者愈显得重,可以产生较强烈的效果。一部戏剧或小说的人物和故事,如果不分宾主,群龙无首,必定显得零乱芜杂。一篇说理文如果有五六层意思都平铺并重,它一定平滑无力,不能说服读者。艺术的特征是完整,完与整是相因的,整一才能完美。在许多意思并存时,想产生整一的印象,它们必须轻重分明。文章无论长短,一篇须有一篇的主旨,一段须有一段的主旨。主旨是纲,由主旨生发出来的意思是目。纲必须能领目,目必须附丽于纲,尊卑就序,然后全体自能统一。“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一篇文章的主旨应有这种气象,众星也要分大小远近。主旨是着重点,有如照相投影的焦点,其余所有意思都附在周围,渐远渐淡。在文章中显出轻重通常不外两种办法:第一是在层次上显出。同是一个意思,摆的地位不同,所生的效果也就不同,不过我们不能指定某一地位是天然的着重点。起头有时可以成为着重点,因为它笼盖全篇,对读者可以生“先入为主”的效果;收尾通常不能不着重,虎头蛇尾是文章的大忌讳,作家往往一层深一层地掘下去,不断地引起读者的好奇心,使他不能不读到终了,到终了主旨才见分晓,故事才告结束,谜语才露谜底。中段承上起下,也可以成为着重点,戏剧的顶点大半落在中段,可以为证。一个地位能否成为着重点,全看作者渲染烘托的技巧如何,我们不能定出法则,但是可以从分析名著(尤其是叙事文)中探得几分消息。其次轻重可以在篇幅分量上显出。就普遍情形说,意思重要,篇幅应占多;意思不重要,篇幅应占少。这不仅是为着题旨醒豁,也是要在比例匀称上显出一点波澜节奏,如同图画上的阴阳。轻重倒置在任何艺术作品中都是毛病。不过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名手立论或叙事,往往在四面渲染烘托,到了主旨所在,有如画龙点睛反而轻描淡写地掠过去,不多着笔墨。
文章为什么要分轻重?作者认为分轻重的方法有哪两种?
A.经验主义错误
B.主观主义错误
C.混淆了事物间的区别
D.抓住了事物间的联系
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B.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
下面是一组关于世界本源问题辩论的材料:
材料1
“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
“有高必有下,有大必有小,皆是理必当如此。如天之生物,不能独阴必有阳,不能独阳必有阴,皆是对。……其所以有对者,是理合当恁地。”
——摘自南宋哲学家朱熹:《朱予语类》卷二、卷九五
材料2
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理岂外于吾心邪?
——摘自明代哲学家王守仁:《传习录中》
材料3
“气,物之原也……。天内外皆气,地中亦气,物虚实皆气,通气上下,造化之实体也。是故虚受乎气,非能生气也;理载于气,非能始气也。世儒谓‘理能生气’,……谓理可离气而论……谬幽诬怪之论作矣。”
——摘自明代哲学家王延相:《慎言》
根据以上材料,请用学过的知识回答:
(1)材料1的观点与材料2的观点有何区别?
(2)材料1中的思想有无合理的因素?
(3)材料3的基本观点是什么?它同材料1,材料2的观点对立的实质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