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收入确认计量的各步骤中,主要与收入确认有关的有()
A.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B.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C.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D.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A.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B.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C.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D.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A.分期收款发出的商品未全额确认为当期收入
B.对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C.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
D.对个别资产采用现值计量
A.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B.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则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合同收入及合同费用
C.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D.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应转为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B.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
C.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对价不是很可能收回,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部分确认为收入
D.企业因向客户提供劳务的对价不是很可能收回,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提供劳务的剩余义务,且己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己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
A.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可能流入企业
B.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入企业
C. 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
D. 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
企业在商品销售后如能够继续对其实施有效控制,则不应确认收入
企业采用交款提货式销售商品,通常应在开出发票账单并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可靠计量,但已收到价款的,应按照已收到的价款确认收入
B.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如果采用总额法核算,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等科目
C.用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者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D.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且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A.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由先进先出法转换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B.发现上年年初购入的一项固定资产尚未计提折旧
C.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由10年改为8年
D.企业第一次签订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A.初始确认时冲减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B.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C.初始确认时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D.初始确认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过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A.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会计主体为破产管理人
B.破产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非持续经营为前提
C.破产清算会计报告的主要目标是反映破产财产的处理情况以及债务的清偿情况
D.进入破产清算以后,无须强调收入与其对应的成本、费用相互配合
A.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三包等原因于当期确认了200万元的预计负债。则该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计税基础为0
B. 企业因债务担保确认了预计负债100万元,则该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计税基础为0
C. 企业收到客户的一笔款项100万元,因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会计上作为预收账款反映,但符合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该笔款项已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则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计税基础为0
D. 企业当期期末确认应付职工薪酬15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于当期全部扣除。则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为1500万元,计税基础为1500万元
A.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于当期确认了100万元的预计负债,按照税法规定该费用应于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
B.企业当期确认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及其他薪金性质支出共计1000万元,尚未支付。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可以于当期扣除的部分为800万元
C.企业为关联方提供债务担保确认了预计负债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D.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时点与会计准则一致,会计确认预收账款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