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A.一百八十三天
B.一百八十一天
C.三百六十五天
D.三百六十天
A、一百八十三天
A.一百八十三天
B.一百八十一天
C.三百六十五天
D.三百六十天
A、一百八十三天
A.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B.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365天
C.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连续满183天
D.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连续满365天
A.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B.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中国居民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E.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A.申请人应当向其所属省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B.申请人仅能在就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当年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C.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可以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D.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负责人签发《税收居民证明》并加盖公章或者将不予开具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B.以上都不是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地个人
E.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A.在中国境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人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C.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D.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