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万分之五
B.千分之五
C.万分之十
D.千分之十
A.按合同订立时保管人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确定保管费
B.按合同履行时保管人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确定保管费
C.按国家定价执行
D.推定为无偿保管
A.如果未米两年丙公司经审计净利润超过合同约定的金额,甲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支付乙额外的对价
B.丙公司有一项未决诉论的被告,原告提出500万元赔偿要求。乙承诺根据判决结果给子甲补偿,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C.乙是丙公司的EO,如果未来一年丙公司新合同达到一定金额。甲公司按照新合同额的10%支付乙现金:若乙在一年期结束前离职,则无权获取该现金
A.借贷双方均为法人,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不得主张支付借期内的利息
B.借贷双方均为自然人,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不得主张支付借期内的利息
C.借贷双方均为法人,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出借人不得主张支付借期内的利息
D.借贷双方均为自然人,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出借人不得主张支付借期内的利息
以动产设定的质权,有效期始自()。
A.质押合同成立时
B.质押合同登记时
C.质物被质权人占有时
D.双方当事人签章时
A.影响合同效力
B.不影响合同效力
C.合同无效
D.合同不成立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末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全业财产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
A.合同约定的为立约定金
B.合同约定的为成约定金
C.合同约定的为解约定金
D.因乙一直未交付定金,主合同未生效
储户李明来行办理的整存整取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2000年1月3日存入,约定利率2.25%,存款金额20,000元)现已过期20天。当李明于2001的1月23日来行支出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当日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为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