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常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哪些?()
A.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B.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C.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A.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B.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C.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A.作家王某与某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所形成的关系
B.张某在试用期内因视力未达到乙厂录用要求而被乙厂辞退
C.甲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担保
D.某理发店职员陈某在为顾客丙提供理发服务时不慎致其面部受伤,丙要求陈某赔偿
A.该区域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密集
B.该区域矿产资源丰富
C.该区域海、陆、空交通便捷
D.北京市是全国最大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
A.故意杀人罪
B.交通肇事罪
C.寻衅滋事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裁定驳回海运公司的起诉
B.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C.裁定将案件移送仲裁机构处理
D.继续审理本案
A.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无效
B.陈英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生效
C.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已得到赠与人王林教授的同意,因而有效
D.陈英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
A.追究刑事责任
B.不追究刑事责任
C.减轻处罚
D.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
被告人李某(男)与陈某(女),二人系夫妻,二被告人于2001年6月从贵州老家来到南京做水产生意,并在南京市某小区租用一间民房居住,两人在其租住的民房内经常用数码相机自动拍摄两人各种性交姿态照片,其神秘举动引起房东怀疑,房东便向民警举报。2001年8月10日,二被告人又在房间拍摄裸体性交照片,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从现场查获二被告人已冲洗出的两人裸体淫秽照片八十余张,已经拍摄而尚未冲洗出来的照片约有一百余张。此案在公安机关以制造淫秽物品罪立案,检察机关以制造淫秽物品罪起诉,法院以制造淫秽物品罪对被告人李某、陈某定罪处罚。
问:对二被告人的行为认定为制造淫秽物品罪是否正确?请从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