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20年8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50件,单位售价100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且收到A产品后2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600元。甲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无法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商品的退货率。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货。则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对2020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A.0
B.1000
C.400
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