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9日,朝核问题《第四轮六方会谈共同声明》发表,六方承诺
A.1992年《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应予遵守和落实
B.根据《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处理相互关系
C.通过双边和多边方式促进能源、贸易及投资领域的经济合作
D.共同致力于东北亚地区持久和平与稳定
A.1992年《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应予遵守和落实
B.根据《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处理相互关系
C.通过双边和多边方式促进能源、贸易及投资领域的经济合作
D.共同致力于东北亚地区持久和平与稳定
A.六方一致重申,以和平方式可核查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六方会谈的目标
B.六方承诺,根据《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处理相互关系
C.六方承诺,通过双边和多边方式促进能源、贸易及投资领域的经济合作;共同致力于东北亚地区持久和平与稳定
D.六方同意,根据“承诺对承诺、行动对行动”原则,采取协调一致步骤,分阶段落实上述共识,并于2005年11月上旬在北京举行第五轮六方会谈
A.放弃一切核武器
B.早日重返《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C.回到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
D.无意以核武器或常规武器攻击或入侵韩国
A.《高教六十条》
B.《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C.《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
D.《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