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2019年在A国取得偶然所得8000元,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元,李某当年在中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元。
A.0
B.1000
C.1600
D.2000
A、0
A.0
B.1000
C.1600
D.2000
A、0
A.600
B.1 000
C.1 600
D.2 000
A.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中国公民赵某
B.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中国公民钱某
C.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孙某
D.取得偶然所得的中国公民李某
中国公民李某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员,2012年其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8000元;每季度末取得季度奖6000元,每月被代扣基本养老保险400元,医疗保险100元,失业保险150元。 (2)2月为某高校进行就业咨询宣讲,获得报酬50000元,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该校学生处用于资助该校贫困学生。 (3)6月30日将闲置的一处住房按市场价格对外出租,合同约定租期1年,从7月起李某每月收取租金5800元,7月份对房屋进行简单修缮,发生修缮费共计2200元。(当地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为5000元,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4)从A国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8000元,并提供了收入来源国纳税凭证.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取得A国某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0000 元人民币,A国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10%。 (5)将任职时认购的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取得转让净所得50000元,在境外未缴纳税款。 (6)12月,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限售股取得收入40000元,已知该限售股的原值是30000元,转让时发生相关税费28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李某2012年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李某就业咨询宣讲获得报酬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李某2012年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李某在A国取得的收入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李某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收益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李某转让限售股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A. 生产经营所得
B.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 劳务报酬所得
D. 偶然所得
A.6000
B.6720
C.5400
D.4760
A.工资、薪金所得
B.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C.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A.20 000×(1-20%)=16 000元
B.20 000×(1-20%)×20%=3 200元
C.20 000×(1-20%)×(1-30%)=11 200元
D.20 000×(1-20%)×30%=4 800元
A.稿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财产转让所得
D.偶然所得
A.每年从我国境外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李某
B.2021年取得我国境内
C.股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16万元的王某
D.2021年经营个体商店取得年经营所得2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赵某
E.2021年每月从我国境内的企业因任职取得工资所得,同时还因在外兼职取得稿酬和劳务报酬所得的李某,其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为50000元
F.2021年取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退税300元的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