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本月生产A、B两种产品,共发生生产工人工资72000元,本月实际生产工时8000小时,其中A产品3
A、31500元
B、40500元
C、30000元
D、42000元
A、31500元
B、40500元
C、30000元
D、42000元
A.4
B.8
C.18
D.9
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6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该企业生产A,B两种产品,根据月末编制的“发料凭证汇总表”,当月生产车间共领用甲材料198 000元(其中,用于A产品生产120 000元,用于B产品生产78 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甲材料3 000元,行政管理部门领用甲材料2 000元。
(2)根据月末编制的“工资结算汇总表”,本月应付生产工人薪酬(含福利费,下同)为114 000元(其中,生产A产品的工人薪酬67 000元,生产B产品的工人薪酬47 000元),应付车间管理人员薪酬为17 100元,应付行政管理人员薪酬为22 800元。
(3)本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5 000元,其中,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4 000元,行政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折旧1 000元。
(4)本月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制造费用4 400元。
(5)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按生产工人薪酬比例分配。
(6)月末,本月生产的A,B两种产品全部完工并验收入库,其中A产品计20件,B产品计30件,且无月初在产品。计算并结转完工产品成本。
(7)销售A产品18件,不含税每件单价16 000元,B产品25件,不含税每件单价8 000元,均已收到款项存入银行。
(8)结转已售产品成本(假设该企业月初无库存商品)。
(9)本月盘盈原材料一批,价值23 000元。(尚未批准转销)
(10)一笔应收丙公司账款100 000元,因丙公司破产确实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转销。(采用备抵法)
A.20000
B.24000
C.30000
D.36000
某企业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该企业生产A、B两种产品,月末在产品按所耗原材料费用计价,A、B两种产品的共同费用按生产工时比例分配。该企业2014年6月A产品无期初在产品,B产品期初在产品实际成本为4 400元;6月末,B产品在产品负担的原材料费用为6800元,A产品全部完工。6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基本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8 000元,其中A产品耗用8 000元,B产品耗用20 000元。 (2)基本生产车间领用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为100元,该企业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3)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2 400元,其中车间折旧费2 000元,厂部管理部门折旧费400元。 (4)结算本月应付工资10 000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6 000元(A产品负担2 400元,B产品负担3 6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 000元,厂部管理人员工资3 000元。本月A产品生产工时为240小时,B产品生产工时为360小时。 (5)提取职工福利费1 400元,其中生产工人840元(A产品336元,B产品504元),车间管理人员140元,厂部管理人员420元。 (6)结转制造费用,并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要求:(1)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2)分别计算A产品完工产品总成本和B产品在产品总成本。
28 000
32 000
42 000
48 000
A、12
B、13.2
C、1.8
D、19.8
A.3840
B.4800
C.6133
D.6240
3840
4800
6133
6240
A.54000元
B.56000元
C.58000元
D.6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