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一份待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部分条款:
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50万美元。中方投资350万美元,其中场地使用权作价50万美元,厂房机器200万美元,其中现金70万美元,机器设备30万美元(向某国租赁)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甲方委派4名,乙方派3名。首届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出资多的一方担任,以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不拘任何乙方。
第三十六条合营公司按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对本合同的修改,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后方能生效。
请指出上列条款中有无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之外,如有,请予改正。
A.彰显了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
B.说明法律规范应随时代变化而调整完善
C.能为外商投资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D.表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
A.外国商人来中国投资设厂不需要经过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就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
B.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经过专门审批后仍可以投资
C.外商投资法将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制度
D.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法试行后五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
A.甲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万元,乙公司可低于此限额
B.甲公司股东的出资必须在公司成立时一次缴足,乙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分期缴纳
C.甲公司的股东无约定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乙公司的股东按合同约定分配利润
D.甲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乙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首次确立公司制度是在()。
A.《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C.《外资企业法》
D.《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A.20%
B.25%
C.30%
D.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