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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1999年10月5日,原告、被告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原告购买被告的手扶拖拉机50台,每台定价1.2万元,共计价款60万元

,定于11月10日在农机公司住所地交货,货到付款,并约定,如一方违约,要缴纳4%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被告积极生产,在期限到来前两天全部组装完毕。1999年11月10日,拖拉机厂派车将50辆拖拉机运往农机公司,途中遭遇第三方农贸商行。拖拉机厂两年前从事了一笔交易,欠农贸商行货款50万元,农贸商行多次催要未果。农贸商行趁机强行扣下50台手扶拖拉机,要求以拖拉机抵债。拖拉机厂与农贸商行反复交涉达成协议:约定拖拉机厂拿到货款后马上清偿农贸商行的货款。当拖拉机厂的运输车于 1999年11月20日终于赶到农机公司时,已过交货期限10天,而农机公司已于1999年 10月10日分别与县化肥厂、×市农业局以1.6万元/台的价格签订了销售50台拖拉机的合同,合同约定于11月11日交货,货到付款,若违约须支付违约金5万元。由于拖拉机延期交货,农机公司受到化肥厂、农业局的解约通知,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共计10万元。农机公司要求拖拉机厂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拖拉机厂辩称自己违约是农贸商行造成的,与自己无关。农机公司向法院起诉。

问题:

(1)拖拉机厂是否违约?其抗辩事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农机公司与化肥厂和农业局订立的合同因自己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拖拉机厂赔偿?为什么?

(3)拖拉机厂应赔偿农机公司的损失额大致是多少?应如何赔偿?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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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居民区共有居民480户;1999年共发生入室盗窃案30余起。2000年1月20日县公安局决定向户居民征收治
安费100元,由居委会代收。因绝大部分居民不服县公安局的决定,遂委托居委会主任于2000年3月5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市公安局将县公安局的决定改为治安费按每月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之后仍有350户居民不服复议决定,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他居民认为掏点钱保平安也值得,居委会主任考虑到同公安局的关系,不再出面。 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___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30日

B.60日

C.90日

D.1年

本案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是?___A.县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

D.县人民法院或者市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如何确定本案的当事人?___A.原告为350户居民被告是市公安局

B.原告为350户居民,被告为县公安局

C.原告为居委会,被告为市公安局

D.原告为480户居民,被告为县公安局

剩余的130户居民可以以什么身份参加行政诉讼___A.原告

B.被告

C.证人

D.第三人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___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此期限的除外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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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某个案件审理中的下列证据中属于物证的是哪一项?()

A.合同书。上面有被告的指纹,证明被告曾经接触过这封信

B.合同书。通过上面条款,证明原告和被告曾签订了合同

C.被告的日记。通过上面的记载,证明被告和原告曾经签订了购销合同

D.录像带记录了原被告签订合同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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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ITU-R/TG8-1组于1999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在赫尔辛基通过的五项建议草案“IMT-2000无线接口标准”中,属于码分多址的接口标准是以下()。

A.CDMA2000

B.TD-SCDMA

C.DECT

D.UTRAT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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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所称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以下简称违法建筑)包括()。

A.原村民非商品住宅超批准面积的违法建筑

B.1999年3月5日之前所建不符合“两规”处理条件的违法建筑

C.1999年3月5日之后至2004年10月28日之前所建的各类违法建筑

D.2004年10月28日之后至本决定实施之前所建的除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复工或者同意建设外的各类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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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原告北京华企多媒体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企公司)和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以下简称中录

原告北京华企多媒体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企公司)和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以下简称中录总社)因与被告山东电视台发生著作权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原告诉称:二原告是电视连续剧《一路等候》(以下简称《一》剧)的制片人,依法对该剧享有著作权。被告山东电视台未经原告许可,就采用电视卫星传输播放方式向中国大陆地区及亚洲地区播放《一》剧。被告此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且该侵权行为不可逆转。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78万元。

被告山东电视台辩称: 《一》剧是山东宏智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智公司)通过北海大众电视文化艺术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公司) ,从杭州福莱特广告创意中心(以下简称创意中心)取得山东地区播映权的。宏智公司又与被告签订合同,将《一》剧在我台播出。签订合同时,被告对宏智公司的播映权进行了考查,且在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责任的承担问题。因此,被告是经过合法授权播出《一》剧,并不是盗播,未侵犯原告的权利。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原告中录总社持有广播电影电油部颁发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1995年2月,中录总社原告华企公司签订了联合制作《一》剧的合同书。合同约定:《一》剧的拍摄资金由华企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由中录总社提供,著作权归双方共同享有。《一》剧电视作品中应标明"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与北京华企多媒体制作有限公司联合摄制"的文字并应附有"本电视剧文字作品、音像作品、音乐作品之著作权,均由著作权人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的声明文字。华企公司负责全权处理《一》剧的电视播映权许可使用事宜。

1996年4月,原告华企公司在《一》剧摄制完成后,与创意中心就该剧的播映权签订有偿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华企公司同意将《一》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在围内的地面无线电视(非上星)播映权作价340万元转让给创意中心独家享有,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关于《一》剧的卫星电视播映权,华企公司和中录总社均未转让给他人。

1996年8月,被告与宏有公司签订合同。宏智公司购买了大众公司的25集电视剧《一路等候》在山东地区电视台的播出权。同意该剧在被告(卫视台)播出(附购买播映合同书)。如本片播出时在播出权方面出现问题,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签订合同时,山东电视台审查了宏智公司提供的中录总社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复印件和创意中心出具的内容为"《一》剧由创意中心享有版权,创意中心与大众公司共!可发行"的证明。 1997年16日至31日,山东电视台卫星节目在每日22时许连续播出了《一》剧全剧,剧前附有90秒随片广告。

问题:试分析阐述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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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1993年8月7日,原告日本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购买2000吨蘑菇的合同。价格条件为CIF大阪,总价款105万美元,起运港为大连。合同约定:中国B公司负责订舱,原告则向大阪银行申请开立以中国B公司为受益人,有效期为1993年11月15日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装船日期不迟于1993年10月30日。1993年11月15日承运货物的V轮抵大阪港,原告日本A公司收到的提单上,载明装船日期为10月31日,根据该轮到港时间,原告初步确认V轮倒签了提单,后查明该轮10月30日从大阪运回大连,11月6日抵达装运港,11月7日装货完毕后启航。原告随后两次电告中国B公司,指出不能接受倒签的提单,要求其根据市场行情将货物每吨降价40美元,否则拒收货物,中国B公司对原告的要求迟迟不复,于1993年11月15日向议付行提交了信用证项下的全部单据,取得了货款。货物一直存放于港口仓库,为避免更大的损失,无奈之下,原告于1994年4月15日付款赎单并销售了货物。1994年4月10日,原告诉至大阪法院请求判决被告V轮赔付其各种损失共计30万美元。被告辩称,认为原告对其没有权起诉,因为“本案完全是买卖双方间的纠纷,与船东无关”。请问:(1)什么是海运提单?简述海运提单的性质。(2)什么是倒签提单?其法律效果如何?(3)原告对被告有无诉权?中国B公司能否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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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3月20日,李女士在本市人民商场购买了一个电吹风机。当日,李女士正常使用该电吹风机过程中1998年3
月20日,李女士在本市人民商场购买了一个电吹风机。当日,李女士正常使用该电吹风机过程中,因电吹风机漏电而被电流击伤,虽救治及时仍造成手指残废。1999年4月2日,李女士以人民商场为被告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人民商场对其因触电致残承担赔偿责任。人民商场在答辩状中称: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此原告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第二,原告触电是由于电吹风机存在质量缺陷,被告作为产品销售者没有过错,因此原告无权要求人民商场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向电吹风机的生产者某省B电器厂要求赔偿。法院认为,被告的两条答辩理由均不成立,最后判人民商场败诉。 问题:()如果经鉴定,电吹风机漏电确系由于该产品的设计与制造工艺缺陷所致,人民商场赔偿后,对某省B电器厂享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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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2021年10月1日,甲有一批货物正在由北京运往上海准备销售的途中,10月5日,甲与上海的乙就这批货物洽谈并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货物卖给乙。签订合同时该标的物仍在运输途中,此时关于标的物的风险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有()。

A.标的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乙承担

B.标的物的风险在实际交付买受人乙之前是出卖人甲承担

C.如果甲在10月5日已知该批货物毁损但未告知乙,则应当是甲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

D.如果甲在10月5日已知该批货物毁损但未告知乙,则仍应是乙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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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2015年9月1日,王某与刘某因追求同一个女生而大打出手,A县某乡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对两人处以

5日拘留,并分别处以500元罚款。刘某被放出后,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在提起诉讼前,因生意需要出海,在同年的10月1日被海盗抓住关押至一座小岛。刘某的父母双在,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

1、若刘某被关押后死亡,有权对乡派出所的处罚提起诉讼的是()。

A.刘某的父亲

B.刘某的母亲

C.刘某的姐姐

D.刘某的弟弟

2、若刘某在出海前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的被告是()。

A.A县公安局

B.A县政府

C.乡政府

D.派出所

3、若刘某在出海前提起行政诉讼,王某虽没有提起诉讼,但可以作为()申请参加诉讼。

A.被告

B.原告

C.第三人

D.无关人员

4、若刘某在2016年11月9号被人救出,此时刘某能否对派出所的处罚提起行政诉讼?()

A.不可以,因为距离刘某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已经超过六个月

B.不可以,因为距离刘某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已经超过三个月

C.不可以,因为距离刘某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已经超过60天

D.可以,因为刘某被海盗关押,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因此被耽误的期限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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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原告:解某,女,29岁,某村农民。被告:武某,男,30岁,某村农民。上列原被告于1998年经人介绍相识,199

原告:解某,女,29岁,某村农民。

被告:武某,男,30岁,某村农民。

上列原被告于1998年经人介绍相识,1999年2月结婚,无子女。

婚前,解某曾经与中学同学李某恋爱,因李某在城镇工作,而解某家住农村,李家父母坚决反对二人交往,李某被迫中断了与解某的关系,但双方感情不错,偶有书信往来,都感到十分苦闷。后解某年龄日增,不得已嫁给了丧偶不久的武某。武某只有小学文化,因种植烟草,收入颇丰,家境不错。解某读过高中,人也长得漂亮,村里风言风语说她嫁给再婚的武某是一颗鲜花插在了牛粪上。武某听到心里不是滋味,对解某百般迁就,尽量满足她的要求,尽管双方感情平平,在2年多的时间里一直相安无事。

2001年夏,一直未婚的李某参加城里组织的科学技术支农小分队,有一日来到解某所在的村庄,与解某邂逅。双方见面,感慨万千。看到解某生活并不幸福,李某非常内疚,怪自己当初过于懦弱。解某说自己已经如此,惟有认命,劝李某赶快找对象结婚。李某走后,解某闷闷不乐,武某不知缘故。8月的一天,武某到村委会办事,文书交给他一封城里给解某寄来的信件。回家的路上,他拆开一看,方知是李某所写,其中有许多思念与悔恨的语言。没等全部看完,他已经怒火中烧,回到家中便质问解某。解某指责他不该私自拆看自己的信件,武某说如果没有见不得人的事就不怕别人拆看,二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越吵越凶,武某抄起木棒将解某痛打一顿.造成解某多处软组织损伤,右手小手指骨折。解某跑回娘家,被送到医院治疗,医生出具了检查证明。解某每日啼哭,治疗、休养了一个多月才基本恢复,但右手小手指已经无法伸直。2001年10月,解某不顾家人的反对,以武某施加家庭暴力为由,向县人民法院诉请离婚。武某辩称,结婚以后自己对解某照顾备至,从未有暴力行为,8月份双方吵架是因为解某有不忠行为,自己一气之下不慎伤及对方,仅是偶然事件,坚决不同意离婚。

【问题】

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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