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以下情形的,在重整时应适当压缩部分贷款本金:()。
A.重整主体(项目)经营能力、承贷能力与贷款额度相匹配。
B.重整贷款抵质押担保足值合法有效,第二还款来源较为保障。
C.集群关联客户抵质押物严重不足的,须根据押品情况压缩贷款额度,原则上要求重整后抵质押品价值能覆盖贷款本息。
D.对于集群核心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有经营利润或所开发经营的项目已进入销售期,重整阶段确实具备还款能力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归还部分本金,确保重整后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A.重整主体(项目)经营能力、承贷能力与贷款额度相匹配。
B.重整贷款抵质押担保足值合法有效,第二还款来源较为保障。
C.集群关联客户抵质押物严重不足的,须根据押品情况压缩贷款额度,原则上要求重整后抵质押品价值能覆盖贷款本息。
D.对于集群核心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有经营利润或所开发经营的项目已进入销售期,重整阶段确实具备还款能力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归还部分本金,确保重整后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A.客户在我行的任何一笔其他贷款发生连续逾期90天以上且出现实质性风险的
B.客户在其他金融机构的任何一笔其他贷款发生连续逾期90天以上且出现实质性风险的
C.客户出现了影响贷款安全或还款能力的重大事项如人身伤害、经营失败、失业、抵押物灭失、涉及诉讼等,再继续给予其贷款支持风险明显增大,并且预计该种情形无法在短期内改善的
D.其他经营行认为有必要对循环额度进行提前终止的情况
A.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债务人经营条件恶化,持续亏损
C.债务人对外转让主要资产
D.债务人出现公司僵局
A.未按尽职调查要求进行贷前调查、未真实全面对贷款实际情况进行说明,刻意隐瞒重大风险事项,未充分揭露贷款风险的
B.提供给社团贷款成员的贷款材料和承诺内容不真实、不合规或存在误导社团贷款成员审批决策情形的
C.未按要求组织召开社团贷款项目推荐会和组织开展集中现场贷前调查的
D.未按最高限额承贷社团贷款的
E.未按承贷份额发放社团贷款且在贷款出现本金或利息逾期30天时,未受让其他成员社社团贷款份额至承贷份额达到最高限额的
A.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展开尽职调查工作,并撰写授信调查报告
B.对于超过落实时限仍未落实的授信后条件,应提交变更申请;若原终审人未同意变更,需按原条件落实,无法落实的需采取其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以保障我行权益
C.撰写贷后定期检查报告时,应当多进行判断分析,避免大量粘贴既往内容现象
D.办理重整手续时借款人或担保人不配合盖章、签字的,已向借款人或担保人发送催收通知书,自催收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应每季度向借款人、担保人加发一次催收通知书
A.代表了1900万元债权的5位债权人同意
B.代表了2200万元债权的6位债权人同意
C.代表了2500万元债权的7位债权人同意
D.代表了2400万元债权的4位债权人同意
A.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B.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C.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D.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A.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终止重整程序
B.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C.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D.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A.当客户对检验结果有疑议提出复检时初检人员在复检时应予以回避
B.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项目
C.当委托业务来自检验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存在利益关系时
A.征信新增逾期,且逾期未结清
B.信贷业务风险分类新增非正常类
C.被他人起诉或执行,且金额大于贷款余额
D.已发现风险隐患,并且风险隐患没有完全消除的授信客户
E.被他人起诉或执行,且金额大于贷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