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批准
B.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通过但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批准
C.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但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过批准
D.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通过并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过批准
A.申请破产清算
B.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C.决议解散并进行清算
D.直接向法院申请重整
A.自债权人决定申请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B.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C.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A.破产法通过清算程序使债务人结束其生命,因此它是企业淘汰法
B.破产法可以通过重整、和解等再建型程序使破产企业得到拯救,并通过该过程中的安排改进困境企业的治理,因此它是企业拯救法
C.破产法兼具公法和私法的性质,是既包含公法因素,又包含私法因素的规则群
D.破产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性质
A.人民法院做出破产宣告前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C.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前
D.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财产分配前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人聘请工作人员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D.破产财产的拍卖费用。
我国《破产法》从开始起草到最终出台,经历了整整12年,新《破产法》的重要突破在于()。
A.将金融机构纳入适用范围
B.对破产的申请和受理,和解和清算作出了详细规定
C.对金融机构破产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D.引入“破产管理人”制度,规定“破产重整”和跨境破产
A.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B.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C.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D.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E.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A.债务人的出资人可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B. 经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C. 债务人的监事经人民法院同意可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D. 债务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不得为该借款设定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