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tatic.youtibao.com/asksite/comm/h5/images/m_q_title.png)
下列哪种原因乙方可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工期顺延()
A.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施工场地
B.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返工
C.关键线路工作量设计变更增加10%以上
D.主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
![](https://static.youtibao.com/asksite/comm/h5/images/m_q_a.png)
D、主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
![](https://static.youtibao.com/asksite/comm/h5/images/solist_ts.png)
A.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施工场地
B.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返工
C.关键线路工作量设计变更增加10%以上
D.主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
D、主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
A.设计图纸不到位,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B.对外实施合同规定应由受援国提供的开工条件不能及时就位。
C.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因战争、暴乱、民众骚乱、征收、征用和两国间政治因素(如政策调整、中止外交关系等)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E.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灾、冰雹等)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1.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4.监理工程师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
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合格后重新进行覆盖或者修复;检验如果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如果不合格,乙方则应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应顺延;
6.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告3天内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
问题
1.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的总价合同形式是否恰当?为什么?
2.请逐条指出以上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应如何改正?
3.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你认为影响工程质量应从哪些主要因素进行分析?
A.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B.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C.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因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E.不可抗力的原因
(2)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3)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探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承包人。
(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应予顺延。
(6)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予以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
【问题】
请逐条指出上述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并提出改正意见。
A.如与不可抗力事件,则工期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相应顺延
B.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三次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承包的工程量
C.如建设方要求加快工程进度存在赶工时,乙方可根据赶工情况,向甲方提出赶工索赔
D.逾期超过30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未完成部分工程的合同
背景资料
甲公司投资建设一幢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框架结构商场工程,乙施工企业中标后,双方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合同,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合同工期为405天,并约定提前或逾期竣工的奖罚标准为每天5万元。
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乙方施工至首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甲方书面通知将首层及以上各层由原设计层高4.3米变更为4.8米,当日乙方停工,25天后甲方才提供正式变更图纸,工程恢复施工。复工当日乙方立即提出停窝工损失150万元和顺延工期25天的书面报告及相关索赔资料,但甲方收到后始终未予答复。
事件二:在工程装修阶段,乙方收到了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调整了部分装修材料的品种和档次,乙方在施工完毕三个月后的预算中申报了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80万元,但遭到甲方的拒绝。
事件三:从甲方下达开工令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本工程历时425天。甲方以乙方逾期竣工为由从应付款中扣减了违约金100万元,乙方认为逾期竣工的责任在于甲方。
问题:
事件一中,乙方的索赔是否生效?结合合同索赔条款说明理由。
A.合同约定不另计费用的工作内容
B.设计图纸或经甲方审核的施工方案中已包含的技术措施
C.发生但不属于我司责任或合同约定的乙方免责的工作内容
D.非我司原因造成的返工
A.合同甲方名称、乙方名称与提供的发票资料不同
B.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提供的合同中,支付方式有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支付、可向甲方银行申请银行保理、供应链、e点通等融资
C.以供应链方式支付货款提供的合同中,支付方式有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支付、可向甲方银行申请银行保理、供应链、e点通等融资
D.合同甲方名称、乙方名称与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