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境外旅客2019年2月1日到我国游玩,2月2日在广州某退税商店购买羊毛衫,取得了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退税清单,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税率16%,价税合计1150元;2月20日又在该退税商店购买茶叶,取得了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退税清单,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税率10%,价税合计1200元;4月6日在上海某退税商店A购买枸杞和工艺品,取得了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退税清单,购买枸杞取得注明税率9%,不含税金额480元,购买工艺品取得注明税率13%,不含税金额580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隔天又在上海某退税商店B购买箱包,取得了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退税清单,发票注明税率13%,不含税金额1370元;4月8日,该旅客将购买的工艺品转赠亲戚;5月10日,该旅客离境,符合离境退税条件。请解答以下题目:(1)可以申请成为退税代理机构的条件包括()。
A.具备离境退税管理系统运行的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B.能够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具备办理退税业务的场所和相关设施
C.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两年内未因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D.愿意先行垫付退税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