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8 年 6 月 20 日,乙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将一闲置办公楼用于出租。租赁期为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2 年,年租金为 360 万元,乙公司按月平均确认租收入。租赁当日,该办公楼的成本为 3200 万元,已计提折旧为 21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 2400 万元。办公楼 2018年 12 月31 日的公允价值为 2600 万元,2019 年 12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为2640 万元。2020 年7 月 1 日,乙公司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办公楼并对外出售,取得价款 2800 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乙公司上述交易事项对 2020 年度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A.1640
B.1880
C.1460
D.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