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考研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判断题]

当事人以车辆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当事人以车辆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当事人以法定应办理登记的抵押物之外的财产抵押而未办理登记的,可以对抗第三人。()

当事人以法定应办理登记的抵押物之外的财产抵押而未办理登记的,可以对抗第三人。( )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以林木、船舶、车辆抵押的,均应办理抵押物登记。()

以林木、船舶、车辆抵押的,均应办理抵押物登记。( )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企业的航空器、船舶、车辆作为抵押物的,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为()。

A.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

B.运输工具登记部门

C.财产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甲向乙借款50万元。约定以甲的A幢房屋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担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以甲的B幢房屋抵押给乙,后甲未能按约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半于乙行使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乙只能对甲的A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乙只能对甲的B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乙可选择对甲的A幢房屋或者B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乙不能行使抵押权。因为登记机关记载的抵押物与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不一致,抵押无效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07年10月10日以自有的2号厂房作抵押向A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于10
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年10月30日,甲公司又以自有的专利权作质押与B银行签订了100万元的借款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但未办理质押登记。2008年1月7日,甲公司的2号厂房因意外事件被烧毁,保险公司为此赔付甲公司保险金260万元。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A银行对甲公司的2号厂房是否享有抵押权?请说明理由。

(2)B银行对甲公司的专利权是否享有质权?说请明理由。

(3)A银行对保险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260万元保险金是否享有权利?请说明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零售逾期贷款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借款人依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的情况,逾期贷款形成的原因

B.借款人品行、职业、收入、健康、债务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变化情况

C.抵押登记的落实情况与抵押物的保管及价值变化情况

D.保证人的保证资格、能力和保证金的使用及补足情况

E.是否存在以虚假房屋交易套取银行贷款的“假按揭”行为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有关抵押权登记的效力,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发生效力

B.不动产抵押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C.以正在建造的船舶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D.以上说法都不对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12.2002年12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某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与某市恒生物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公司)签订

12.2002年12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某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与某市恒生物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建设银行向恒生公司贷款人民币200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利率等内容。同时,伟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乐公司)愿意为恒生公司提供担保,并就上述借款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以其3处房产作为抵押物,并将购买这3处房产的公证文件交由建设银行保存,以证明其担保能力。建设银行考虑到恒生公司经皆隋况良好,又掌握着伟乐公司的房产,便将200万元借给恒生公司。借款合同到期后,恒生公司与伟乐公司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建设银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或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该市中级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建设银行与被告恒生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恒生公司逾期不还,应承担民事责任,判决被告恒生公司偿付原告借款本息。原告建设银行与被告伟乐公司签订的以房产作抵押的担保合同,因双方未对该抵押物进行抵押登记,故该抵押合同无效,伟乐公司对上述债务不承担赔偿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律帅书务所主要为抵押贷款提供的法律服务有()。

A.起草贷款协议

B.办理抵押物查询鉴证和登记

C.受托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

D.处理违约贷款的法律事务

E.强制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2003年5月,张某向赵某借款20万元,以市区一房屋抵押,双方于5月6日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5月10
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003年6月,张某向钱某借款5万元,以上述房屋抵押,双方于6月8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由于钱某认为房屋已抵押,担心因赵某行使抵押权而影响自己的利益,张某又以一摄像机作抵押,于同日与钱某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2003年7月,张某再向孙某借款20万元,同样以上述房屋抵押,双方于7月5日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7月7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现赵某、钱某、孙某的债权都已到期,张某无力返还借款。房屋拍卖得款35万元,摄像机拍卖得款1万元。

问:(1)分别说明赵某、钱某、孙某对房屋的抵押权是否已经成立?如成立,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说明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第11题
甲企业与乙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