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皇太子妃大功以上亲、应议者期以上亲及孙、若官爵五品以上,犯死罪者,上请;流罪以下,减一等。其犯十恶,反逆缘坐,杀人,监守内奸、盗、略人、受财枉法者,不用此律。”
(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唐律为什么对某些犯罪作出不适用的例外规定?
(4)唐律这一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问题:
(1)这段文字反映了西周的什么原则?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这段文字规定的立法宗旨和意义是什么?
(4)举例说明这段文字所确立的原则对后世立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