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由综服企业代办退税()。
A.出口货物为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
B.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C.生产企业已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订出口合同
D.生产企业已与综服企业签订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
E.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代办退税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A.出口货物为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
B.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C.生产企业已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订出口合同
D.生产企业已与综服企业签订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
E.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代办退税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A.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
B.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C.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D.使用外商提供给本企业的商标
A.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B.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C.使用本企业提供的原辅材料
D.必须经过本企业的加工或组装
E.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A.出口货物为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
B.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C.生产企业已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订出口合同
D.生产企业已与综服企业签订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约定由综服企业提供包括报关报检、物流、代办退税、结算等在内的综合服务,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E.生产企业向综服企业提供代办退税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A.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B.已持续经营1年及1年以上
C.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
D.上一年度销售额3亿元以上
E.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A.甲公司申报的纸质凭证、资料应与电子数据相互匹配目逻辑相符
B.甲公司申报的电子数据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
C.甲公司提供服务的中小生产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D.甲公司的出口退(免)税额计算准确无误
E.不涉及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确定的预警风险信息
A.最后一个月较上月增量留抵退税大于50万元
B.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在为A级或者B级
C.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的
D.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A.企业的生产能力与上一年度申报出口退(免)税规模相匹配
B.评定时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为高级认证企业或一般认证企业
C.近3年(含评定当年)未发生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D.持续经营5年以上(因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等原因新设立企业的情况除外)
E.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A.0万元
B.68.5万元
C.89.05万元
D.20.55万元
A.个体经营者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B.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C.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以下的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D.设有固定场所与拥有货物实物、注册资金500万以上,人数50人以上的新办商贸企业,可正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