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7929 7.8191
B.7.7879 7.8241
C.7.9029 7.9841
D.7.8129 7.8491
A.49.36元
B.51.14元
C.52.24元
D.53.49元
若有一份10个月股票远期合约,股票现价为50元,所有借贷期的无风险年利率均为8%(连续复利),预期3个月、6个月及9个月后将分别支付股息0.75元/股,则合约远期价格为 ()
A.51.14元
B.53.14元
C.55.14元
D.58.14元
A.6个月
B.3个月
C.7个月
D.9个月
A.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比定额I期提前了1个月竣工应承担提前竣工3个月的赶工费用
B.发包人要求工程提前1个月竣工,应承担提前竣工1个月的赶工费用
C.发包人要求压缩的工期天数不超过定额I期的20% ,应承担提前竣工3个月的赶工费用
D.发包人要求压缩的工期天数未超过定额工期10% ,不支付赶工费用
A.执行期权
B.放弃期权
C.转让期权
D.不清楚
A.0.35元
B.0.54元
C.0.64元
D.0.82元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末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全业财产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