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水朱华,光照临川之笔”“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本是同丰良主,相煎何太急”这些诗句都与下列哪个诗人有关系?()
A.曹植
B.曹操
C.李白
D.杜甫
A.曹植
B.曹操
C.李白
D.杜甫
A.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B.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C.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D.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下列情形中,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是()。
A.某看守所警察甲利用值班之机,徇私情故意放跑因受贿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刘某
B.某法院法官乙在行政案件审判中故意曲解法律,偏袒原告,作出违背事实与法律的判决,情节严重
C.警察丙在对陈某的抢夺行为进行侦察过程中,因接受陈某家属的吃请而隐匿陈某犯罪的证据
D.警察丁为使其仇人王某刑事追究,捏造王某犯罪的事实,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致使王某被无辜羁押100天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末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全业财产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
A.甲对乙称自己为丙之代理人,代丙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乙询问丙时丙未作表态
B.事某并无代理权,但以王某的名义与张某签订了一项房屋租赁合同,王某事后表示同意
C.甲公司借用乙公司之合同专用章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注明当事人为乙公司和丙公司
D.陈某持有甲公司之授权书,但授权书中未标明有效时间,现陈某之代理权已终止,但仍以甲公司之名义与己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属于授权书的授权范围
A.陈某受韦某之托将快递寄出
B.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以公司名义为自己购入房产
C.邓某以薛某的网络账户购买电视
D.许某超出授权额度为被代理人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