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种子主管专项方案,申报条件()
A.年龄20-46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2人
B.年龄20-46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1人
C.年龄20-40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2人
D.年龄20-40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1人
A、年龄20-46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2人
A.年龄20-46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2人
B.年龄20-46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1人
C.年龄20-40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2人
D.年龄20-40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1人
A、年龄20-46岁; 入司满三个月且个人近三个月内直接增员不低于2人
A.上报市公司继续按照原方案承保
B.直接放弃
C.高费率承保,去年方案直接按照200或者更高收保费
D.还是按原来的价格,改善承保条件把费率提高,保额降低
A.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二级分支机构还应同时上报总机构
B.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并入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一申报
C.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应以专项申报的形式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D.总机构将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分支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专项申报
A.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B.发生地或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C.居住地或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D.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A.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
B.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应当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进口货物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海关申报纳税
A.进El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者代理人向报送地海关申报纳税
B.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
D.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
A.甲公司自2020年2月起出口产品适用免抵退税政策
B.甲公司自2020年2月起出口产品适用免退税政策
C.甲公司自2020年2月起出口产品适用免税政策
D.甲公司自2020年2月起出口产品适用征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