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350
B.1400
C.1200
D.1000
农村信用社实现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①按本年实现净利润扣除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后余额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的累计余额超过实收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②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占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比例应达到规定要求。③弥补以前年度亏损。④剩余部分与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合并向投资者分配。⑤根据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
A.③①②⑤④
B.①②⑤③④
C.③①⑤④②
D.①③②④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