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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研单位2002年2月5日售给A公司科研诚制产60000货款尚未收到。下列分录正确()。
A.借:应收账款--A公司260000贷:经营收入260000
B.借:应收账款-A公司26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60000
C.借:应收账款-A公司260000贷:事业收入260000
D.借;其他应账款-A公司260000贷:事业收入2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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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借:应收账款--A公司260000贷:经营收入260000
B.借:应收账款-A公司26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60000
C.借:应收账款-A公司260000贷:事业收入260000
D.借;其他应账款-A公司260000贷:事业收入260000
2016年7月5日,因自主创业,李某单方面解除了与甲公司的劳动合同,双方对后续相关事项达成协议。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因未及时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其支付2倍工资的起止期限是()。
A.自2015年2月12日起至2015年6月11日止 B.自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6月11日止 C.自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6月12日止 D.自2015年1月12日起至2015年6月12日止
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3月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某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拒绝.某甲找到A公司交涉,A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
(1)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A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
(4)A公司应对某甲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
A.2018年1月5日
B.2018年1月18日
C.2018年2月15日
D.2018年2月10日
A.1994年2月3日
B.1994年1月1日
C.1993年3月5日
D.1994年3月5日
A.4月29日
B.5月2日
C.5月5日
D.4月28日
A.期满终止
B.履约终止
C.协议终止
D.解约终止
A.2003年5月5日,支付1500万元,其余部分年底交齐
B.2003年6月1日,支付1000万元,其余部分下年交齐
C.2003年7月1日,支付500万元,其余部分下年交清
D.2003年10月1日,支付800万元,其余部分下月交清
1999年12月24日,水泥制品厂向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市东营区支行(以下简称东营支行)借款105万元,期限1年,自1999年12月24日至2000年12月24日。该合同同时约定,保证人海科公司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1999年12月24日至2001年12月24日。2001年10月20日,东营支行向水泥制品厂发出催收到(逾)期借款通知书,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分别于2001年lO月22日和2001年12月3日在催收到(逾)期借款通知书回执上签字盖章。 2002年3月10日,东营支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签订《剥离收购不良资产协议书》约定,债务人水泥制品厂、担保人海科公司所欠东营支行本息122万元自2002年3月25日起转移给长城公司,并分别以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通知了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在接到本债权转移确认书后,主动向长城公司归还前述全部债务款或者制定还款计划。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在上述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回执均明确表示,对债权转移事项不持任何异议,借款人和担保人保证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的签署时间均为2002年3月28日。 2002年9月30日,长城公司与何荣兰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水泥制品厂所拖欠的5笔贷款债权 (及其附属权利)转让给何荣兰并附债权转让清单。2003年1月21日,长城公司及何荣兰在山东法制报第2版刊登债权转移通知,通知水泥制品厂及担保人海科公司,长城公司对水泥制品厂依法享有的债权本息122万元及其项下附属权利均已依法转移给何荣兰,由其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主动向何荣兰履行还款义务。由于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均未向何荣兰清偿债务,何荣兰遂于2003年4月13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还本付息。(中财2008年研) 问题(回答问题时需说明理由):
长城公司及何荣兰在山东法制报刊登债权转移通知的行为是否可以发生债权让与的效力?
A.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需退还任何费用
B.保险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需退还任何费用
C.保险公司应当给付保险金
D.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