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2012年5月,中国证监会接到有关甲公司问题的举报.举报问题如下: (1)甲公司公布的2011年度年报显示的利润总额是人民币2000万元,实际是亏损人民币1300万元。为甲公司负责审计的乙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张某和李某按甲公司的要求,对甲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甲公司的监事会主席赵某向其同学王某透露,甲公司正在与某高科技公司商谈重组事宜,王某因此分批买入50万股甲公司股票。待甲公司公告其与某高科技公司的重组事宜时,王某卖出上述股票,获利10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对甲公司编制虚假利润的行为,甲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员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A.证券公司经纪人李某使用其父亲账户买卖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
B.王某在成为证券公司员工以前持有的股票,入职后不用转让
C.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张某进行内幕交易,应当从重处罚
D.为甲证券营业部做装修工作的赵某,可以买卖股票
A.县公安局的行为有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县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以办理刑事案件为名插手经济纠纷,依法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乙公司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县公安局行为违法并请求国家赔偿,法院应当受理
D.甲公司获得乙公司还款是基于两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乙公司的还款行为有效
东源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张某调理会计工作岗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公司出纳赵某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原会计张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工作交替时并末发现这一问题。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张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长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的说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负责人是否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出纳赵某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哪些会计岗位工作?
A.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
B.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其行为无效
C.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
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的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A.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
B.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但其行为对外有效,只需对公司内部承担相应责任
C.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
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