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再决策发生在政策执行过程的哪一个阶段,可将其分为()
A.现场再决策和反馈再决策
B.常规再决策和非常规再决策
C.突破型再决策和跟踪型再决策
D.整体再决策和局部再决策
A.现场再决策和反馈再决策
B.常规再决策和非常规再决策
C.突破型再决策和跟踪型再决策
D.整体再决策和局部再决策
控制发生在()
a. 整个项目中不断变化的基础上
b. 项目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结束时,以评估是否达到项目目标
c. 每个计划过程结束时
d. 整个执行过程及其它需要的过程的界面上
拆迁的村民统一分配安置房。根据1999年颁布的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有几种情况可以得到“优惠”:一、一对夫妻只能分一套房,但离了婚单独立户,就可以各分一套房,并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二、配偶为城镇户口且无住房,可以申请多分配一间屋。说得更明白些,离婚后再找个城里人结婚,分配的房子可以从一室一厅增加为两室一厅。两室一厅的房型更合理,在市场上卖得起价。于是,人和镇婚姻登记处门口变得像菜市场一样热闹起来。离婚分户,多分一套房子,成了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一种补偿手段。对此,管委会迅速做出了反应,申请将再婚增购房价格由安置优惠价调整为市场价的文件,被递送到了重庆市北部新区国土局。11月底,根据国土局的批复,管委会调整了再婚增购住房的价格。 村民们一下子傻眼了:第二套房必须按市场价购买,哪有获利空间呢?失望的村民们涌到镇政府讨说法。但管委会对此态度鲜明:“我们是及时用新文件堵住了旧文件的漏洞。安置补偿标准是市有关部门经过研究后合理制定的,该标准考虑到了农民的利益,也考虑了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而事实上,此前已有专家测算:按重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拆迁补偿人均2.1万元仅能维持一个人生活3年多。对于很多2000年前后被征地的家庭来说,早已入不敷出。 根据上面案例,试从政策执行再决策角度回答下列问题: (1)什么是政策执行再决策?
(2)本案例中产生政策执行再决策的依据或者原因有哪些
(3)从政策执行再决策的分类看,本案属于哪些类型的再决策?
(4)本案的政策执行再决策没有遵循哪些原则,为什么?
问题:分析财政政策效果的主要时滞及其特点,正确的是()。
A.执行时滞,即市场经济发展本身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与政府决策官员意识到这种调整的必要性之间产生的时间差距。
B.认识时滞,即从政府经济政策决策开始,到政策制定、落实、执行之间的时间差距。
C.效果时滞,即政府政策执行到实际可以观察到经济形势发生预期变化的时间长度。
D.货币政策时滞,即为了配合财政政策运用,政府调整货币政策所需要的时间,以及调整后货币政策实际与财政政策实现联合使用的时间。
E.由于货币政策调整通常不须经过复杂的决策程序,所以货币政策时滞相对比较短,但是其与财政政策配合在时间上可能是不一致的,所以这种时滞往往也影响财政政策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