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是市场经济不断成熟的产物,也是生产、经营者持续培养的成果,它不仅发挥商标识别出处的基本功能,而且在吸引注意力、表彰顾客身份方面具有普通商标所不具有的作用,如何保护驰名商标是商标法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团圆”商标是逍遥公司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该公司产品为塑料玩具。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行为属侵犯逍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
A.新潮时装有限公司以团圆作为本公司时装产品商标使用
B.龙云玩具有限公司6年前抢先以欺诈手段从某巴黎公约成员国注册取得团圆商标并使用,逍遥公司6年内从未要求该国撤销其注册并未禁止其使用
C.东风进出口总公司与某百货商场签订协议,由前者经销后者生产的假冒团圆牌塑料玩具
D.某巴黎公约成员国著名跨国玩具公司在本国境内使用团圆商标作商品装潢使用
ABCD
解析:A项《商标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该“团圆”商标已注册所以尽管在不同类商品上使用也要承担侵权责任故新潮时装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
B项《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以欺诈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被侵权的驰名商标所有人请求撤销的年限不以5年请求期为限
C项《商标法》第57条第3款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D项作为《巴黎公约》的成员国驰名商标不受地域限制在其他成员国仍不能使用已注册的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