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投保人以价值6万元的财产向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火灾保险,A保险公司承保4万元,B保险公司承保6万元如果发生实际损失5万元,以限额责任方式来分摊A保险公司应赔付的金额为()。
A.2.78万元
B.2.5万元
C.2.22万元
D.5万元
A.2.78万元
B.2.5万元
C.2.22万元
D.5万元
A.40万元、10万元、0万元
B.20万元、15万元、15万元
C.40万元、15万元、15万元
D.20万元、30万元、0万元
A.20万元
B.10万元
C.9万元
D.6万元
A.抵押权和质押权均无效
B.抵押权和质押权均有效
C.抵押权有效,质押权无效
D.抵押权无效,质押权有效
A.用甲某个人名下的其他财产偿还
B.用甲某夫妻二人的个人财产偿还
C.用甲某家庭其他共有财产偿还
D.用甲某个人财产偿还
A.不退还2万元保险费
B.应退还2万元保险费
C.只退还2万元保险费的现金价值
D.应退还2万元保险费及其利息
A.乙的抵押权终止
B.乙就毁损的汽车有优先受偿权
C.乙享有物上代位权由甲另以价值
D.5万元的财产代替作为抵押物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末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全业财产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
A.甲保险公司无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可以要求王某增加保险费
B.甲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且无须退还2万元保险费
C.甲保险公司无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可以要求王某提供担保
D.甲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须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A.4
B.12
C.6
D.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