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不属于刑法第263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中的“入户”的有()。
A.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封闭的院落
B.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
C.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
D.进入某公司的办公室进行抢劫
A.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封闭的院落
B.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
C.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
D.进入某公司的办公室进行抢劫
A.多次乘坐小出租车,乘机抢劫司机钱财的
B.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
C.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D.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下列情形”是指哪些?()
A.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B.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C.抢劫乞丐或者生活特别困难者的
D.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刑法》第263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请回答以下问题:
(1)条文中“其他方法”应如何理解?
(2)条文中“入户抢劫”应如何理解?
(3)条文中“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如何理解?
(4)条文中“持枪抢劫”是否应当包括“持假枪抢劫”的情形?为什么?
A.贪污贿赂犯罪
B.毒品犯罪
C.金融诈骗犯罪
D.抢劫犯罪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王某前一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一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王某前一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一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简析我国《公司法》第95条第(一)项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A.李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他属于《行诉法解释》第13条第(3)项规定的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受害人
B.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并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其引起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县公安局不予答复的行为属尚未完结的行为,对李某尚未产生实际影响,因而是不可诉的
D.县公安局对李某未作任何和赤,因此李某不能提起行政诉讼